江苏镇江市首起“美容针”假药案宣判

发布时间: 2017-11-16 17:53:13

前段时间,镇江市公安部门破获了首起‘美容针’假药案件,抓获了22名涉案嫌疑人。

11月14日,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对这22名嫌疑人提起公诉,京口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昨天下午两点,镇江市京口法院公开庭审了镇江市首起‘美容针’案,主犯张某某、孙某某、曾某某、卢某某等22名涉案人员全部到场。公诉方认为,涉案人员销售的肉毒素、玻尿酸等价值四百多万元的进口药品,没有任何中文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应当以假药论处。

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刘丽萍:“被告人坚持自己的药是真的,但是就是没有进口手续,没有相应的中文标示,但实际上这恰恰是这个罪名,要求他们必须要做到的,如果没有做到这些,那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应该以假药论处的,而且结合实践来说,做这样的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药是特殊商品,它是关系到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的,对于这种行为应当以犯罪论处,并且定罪处罚。”

在庭审现场,辩方律师认为被告人均认罪态度较好,希望从轻处罚。经过法庭审判之后,22名嫌疑人当中,四名主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嫌疑犯也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处罚金两万到三万元不等,所有嫌疑人退还2000元到53万元不等的销售金额。

庭审结束以后,记者采访了主要涉案人员。他们均表示,之前不了解进口药品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因为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现在追悔莫及。

卢某某:“不能搞这种走私药,没有批文,所以是假药。我们可能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结果造成这个结果。肯定后悔了,家里有老人、小孩,一下子就这样,肯定后悔,所以我也是以我自己为教训,希望大家以后多认识法律知识,做什么事情以法律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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