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擒老赖 暴力抗法终被惩
发布时间: 2018-07-12 14:48:312015年4月,被执行人李某等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被忻州市中院判决赔偿受害人医疗、残疾赔偿金等费用2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在指定期限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遂向忻府区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忻府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在近两年时间里多次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传唤、拘传均未果。被执行人李某为逃避执行一直在外打工,即使回家也闭门不出。为抗拒执行,被执行人李某甚至在其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凡是陌生人均拒绝开门,并将大门锁换成了c级锁。在先前拘传过程中,执行法官聘请的专业开锁人员亦未能将锁打开。
为尽快执结该案,给因伤致残的申请人执行回赔偿款,忻府区法院调整执行方案,决定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李某,并经申请人同意发布了对李某的悬赏公告,同时派出司法警察布控,寻机抓捕被执行人李某。
7月4日,忻府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得到线索,被执行人李某返回家中,遂迅速与所辖派出所取得联系,共同派员对李某进行传唤,但李某仍拒不开门。7月5日下午,司法警察大队再次得到线索,李某晚上将外出浇地。经向院领导汇报后,司法警察大队派员提前在李某耕地附近布控,但因临时停电,被执行人李某直至午夜仍未出现。后经了解,供电将在7月6日凌晨4时恢复,李某极有可能在之后去田里浇地。此时已是7月6日凌晨1时,考虑到所剩时间不多,执行法警决定不作休息继续布控。凌晨4时许,被执行人李某骑着电动自行车终于出现在布控现场。执行法警立即上前截住李某,告知其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决定对其司法拘留。李某听到决定后,立即从电动车上取下铁锹拿在手中挥舞,口中喊着“谁敢动我就劈死谁”。法警不顾危险奋力将李某手中铁锹夺下,合力将其制服并带上警车。该过程中,李某不停暴力反抗,蹬踹法警,将法警警服撕坏,执法记录仪拽下扔掉。被执行人李某被带回法院后,执行法警对其进行询问取证,之后将其送交忻州市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
范越伟院长代表党组第一时间看望慰问参与执行的司法警察,勉励大家继续强化执行攻坚,严厉惩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违法行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范越伟院长同时要求全院干警学习司法警察大队忠于职责、勇于担当,勤勉敬业、奋力拼搏的精神,认真做好各自岗位工作,推动全院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鉴于被执行人李某暴力抗拒执行,性质极为恶劣,忻府区法院将在充分收集固定证据的基础上,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李某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