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26名“老赖”出入境证件被作废
发布时间: 2018-05-17 16:32:37口口声声称身无分文,却频频出国旅游,这样的“老赖”将被限制出境……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提请南宁市、北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依法对陈某国等26名欠债不还却频繁出国的“老赖”所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宣布作废,这在南宁市尚属首次。
日前,该院执行干警经缜密调查发现,多名声称身无分文的被执行人持有港澳通行证、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其中一部分人还频繁出国旅游。 “老赖”林某就是其中的代表。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黄某将林某起诉到法院,虽然赢了官司,但林某欠着近千万元始终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为讨回欠款,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林某仍然不放在心上,多次向法院表示其身无分文。然而,他却在一年内凭借一本护照飞往4个国家旅游多达11次,面对执行询问始终矢口否认。
无独有偶,在另外一起合同纠纷案中,陈、胡两人欠着七旬老人刘某二十余万货款迟迟不还。他们在法院写下保证书,称等经济好转了马上还。然而,两人踏出法院大门后,就双双出国旅游了。
为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兴宁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责令这些“老赖”交出出入境证件,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限制他们出境。对拒不交出出入境证件的26名“老赖”,提请出入境管理部门宣布其名下所有出入境证件作废。目前,已有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受到此举惩戒后,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书义务,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